 历史沿革
古时,陆屋地区属灵山县。
清光绪十四年(1888年)划入钦州。
解放前属钦县十一区管辖。
1958年11月15日复归灵山县管辖,称陆屋人民公社。
1984年改称陆屋镇。
行政区划
截至2013年,陆屋镇辖陆屋村、罗屋坪村、石子岭村、杨屋村、南湖村、华麓村、陆东村、新营村、莲塘村、王猛村、水茫村、新村村、福星村、沙塘村、广江村、广隆村、卢屋村、那檀村、新坪村、古城村、马安村、富久村、申安村、坝基村、教坪村、企石村、沙田村、松木山村、广笪村等29个行政村和陆屋社区1个社区,镇政府驻陆屋社区。
经济概况
综述
2013年,陆屋镇实现农业总产值6.10亿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8051元;工业总产值8.5亿元;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.30亿元;财税收入5013万元。
农业
2013年,陆屋镇有耕地面积9880公顷,农业总产值6.10亿元,
农民人均纯收入8051元;水稻种植面积5379公顷,粮食总产量2.63万吨;年末有林面积8929公顷;水果面积2460公顷,总产量2.01万吨,其中荔枝4885吨;生猪存栏3.1万头;家禽存栏93.97万羽;肉类总产量7470吨;水产品产量5150吨。主要经济作物有甘蔗、莪术、荔枝、茶叶等;特色农业经济有水奶牛养殖、人工养蛇等。其中,水奶牛存栏 2811头,奶产量540吨;人工养蛇8.8万条。
文物古迹
陆屋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陆屋镇北面的放炮岭旁,建于1967年。1950年,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二七师三八一团奉命到陆屋、旧州、青塘一带剿匪,毙伤土匪3043名,迫使土匪3058名自新,解放军有51名战士在此次战斗中牺牲。钦县和灵山县政府于1950年12月在陆屋中山公园内建立烈士陵园,并建立1座小型墓碑,碑呈圆柱形,顶尖,正面有“孙总理精神不死”字样,底座嵌4块石碑,北面是烈士纪念碑碑文;西面是1950年钦灵两地剿匪战绩公布;东面是51名烈士芳名灵。
1955年,烈士陵园迁往陆屋西江畔的红坎坡旁。1968年,又迁回放炮岭旁新建烈士纪念碑,新建的烈士纪念碑呈方柱形,高8米,钢筋水泥结构,东西两面有隶书“革命烈士永垂不朽”,底座仍嵌4块石碑。纪念碑下面立有2块大石碑,左面书“生的伟大”,右面书“死的光荣”。1982年,灵山县政府公布陆屋革命烈士纪念碑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 |